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的由來

資料來源:新唐人亞太台
您知道1210日,世界人權日的由來嗎?其實是因為聯合國在60多年前的1210日,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到底人權宣言有哪些重要內容?帶你快速了解。
世界人權日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有著極密切的關係,二戰時到處生靈塗炭、人類遭到空前浩劫,在戰爭時,根本沒有人權可言。經過這慘痛的歷史教訓後,為了避免這樣的悲劇再度發生,在沒有任何國家反對的情況下,聯合國在19481210日通了《世界人權宣言》。
在人權宣言內說到:「我們都生而自由且平等。不管我們多不同。」
「我們都有生活的權利,而且住在自由和安全的社會。」
「沒有人有任何權利來奴役我們,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作我們的奴隸。」
「沒有人有權利來傷害我們,或虐待我們。」
「每個人都有被法律保護的權利。」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它必須公平的對待所有的人。」
「假如我們受審,這個審判必須是公開的,審判我們的人,不能讓任何人指揮他該怎麼做。」
「沒有人有權利監禁我們,把我們關在監牢或放逐我們,除非他有很好的理由。」

世界人權宣言羅列了30項人權理念,聯合國並要求所有會員國廣為流傳。
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人權宣言》並非強制的國際公約,但是它為後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兩份具有強制性的公約,也就是人們俗稱的二公約,做了鋪墊。
http://www.ntdtv.com.tw/b5/20161210/video/185794.html?90%E7%A7%92%E9%80%9F%E8%A7%A3%20%E3%80%8A%E4%B8%96%E7%95%8C%E4%BA%BA%E6%AC%8A%E6%97%A5%E3%80%8B%E8%88%87%E3%80%8A%E4%BA%BA%E6%AC%8A%E5%AE%A3%E8%A8%80%E3%80%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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