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錢建榮(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不是都說要有社會共識前才能廢死,那麼執行死刑也該有社會共識,畢竟是剝奪人命。有人一定會說,不想殺掉鄭捷的只是廢死聯盟等社會上少數人。真是這樣嗎?我們家九歲的底迪看見鄭捷執行死刑的新聞時這樣說:「把拔,為甚麼你不當這個判決的法官,如果是你,還可能挽回這條命」。我當時只能給底迪一個深深的擁抱。
想想全國有多少小朋友?他們與我家底迪一樣,都知道那是一個生命,也都知道不能殺人,不論是私人還是國家,因為殺人就是不對的!早已廢除死刑的歐盟國家學者專家訪台,某位教授講的話至今仍深烙在我心底:「歐洲的小朋友得知他們的父母輩竟然還保有死刑這種殘忍的『刑罰』,都感到不可思議」。這就是生命與人權教育。我不知道臺灣的小朋友們要成長到甚麼時候,會開始被教成跟大人們一樣喊殺喊打,千方百計只想讓殺人犯被殺死。
所以當鄭捷被判決死刑確定,多數大人們很想殺死他,說這叫多數民意、社會共識,或許法官也是體察這個所謂共識而判了死刑,當然,他們不會去聽小朋友的聲音。於是,最高法院明知臺大醫院的鑑定報告記載鄭捷因為罹患「葛瑞夫茲氏症」,可能導致「其他身體病況造成之鬱性疾患」,沒有人確知是否會影響他行為時之精神狀態或辨識能力,卻不願要求進一步鑑定,反正他就是不可以符合刑法第十九條的減刑要件,否則怎樣也死不了。至於在國防大學為何罕見的被退學的「轉捩點」,就更沒人願關心調查。如此重大的犯罪,眾人皆曰可殺,哪裡還要管他能否教化,去死就對了!
所以判決確定後,總統被媒體追著問何時執行鄭捷的死刑,直說人命要慎重,不能草率。但法務部次長一說,因為最高檢察署還未收到最高法院的確定判決卷宗,沒辦法審核執行。最高法院就馬上很配合的在隔天趕緊將全卷奉送給最高檢,還特別發新聞稿公告周知:剩下是法務部的事了。從判決確定到送卷法務部只有四天,一天也不浪費。辯護人的判決書還是專人送達的,有哪件死刑判決會這樣做?法務部也煞有「名堂」的召開會議,就在確定後第十九天,新閣交接前幾天,上午新政府才發布留任法務部次長,也就是「死刑審核小組」的召集人,下午五點,死刑令悄悄批示,法定三天內執行的時程被濃縮成三小時。然後,他就死了。法務部的新聞稿還怕被指責違反兩公約,特別說已經查詢過總統沒有要赦免。總統卻說:事前一點都不知道!這是反將法務部一軍,還是打自己的臉?
總統不知道,但我們知道。預謀殺人比其他殺人更可惡!鄭捷突然的死,讓我們見識到國家為了要密謀殺死一個人,可以動員整個體系配合,天衣無縫且無縫接鬼,扮白臉、黑臉的還各自就位。「死刑這種謀殺,在預謀詳盡的程度上,難道不是超越了任何最精心計算的犯罪嗎?」一般人在現實生活中是遇不上這種妖魔鬼怪與如此縝密的殺人計劃的。
羅部長以前殺人時,還會假惺惺說她是佛教徒,這次見人連矯情都免了,毫不掩飾享受嗜血的快感,表面上說要為新任部長解決困擾,實則是搶在新政府前向人民表功,一條賤命竟然變成兩個政府「搶功」的工具?國家操弄生命,莫此為甚!得了便宜還賣乖,說會打坐迴向給被她殺死的死刑犯,這與那些明明窮兇惡極卻假裝悔改想搏得法官同情的死刑犯,有何兩樣!為何偷偷的執行?她說是要避免家屬或人權團體知道,否則跑去聲請非常上訴或釋憲,「這樣的話,所有死刑都無法執行」。這不僅是踐踏自己公布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更是架空所有保障被告與社會正義的非常救濟機制。
「鄭捷」真的死了嗎?隨機殺人事件越來越頻繁,政府不去找出社會結構的不正義,不去思索生命教育的意義,只想「以身作則」以殺止殺,滿足社會大眾嗜血快感,教壞囝仔大小,拿人命當工具,充滿政治與個人名聲算計,以為在九局下半擊出的是再見全壘打反敗為勝。殊不知連小孩子都能看穿這是「沾血的饅頭」,不會上當。
心得分享:個人也期待廢除死刑有一天真的能來臨,不過其時機應是在當監獄的教化功能成效良好、社會中不再處處充滿不公不義、漠視人權的情形。至於近來隨機殺人事件越來越頻繁,政府應釜底抽薪,積極找出社會結構的不正義,並提升監獄的教化功能,且落實推動人權及生命教育,讓每一個人都能尊重別人的權利、珍惜自己的生命,而不應只是以殺止殺,滿足社會大眾的期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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