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 星期一

「人權指標」豈可獨漏賦稅人權

中華人權協會先前公布政治與司法人權兩項指標調查報告後,之後再公布代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9項指標,在所有11項人權指標民意調查中,經濟人權、司法人權、環境人權與勞動人權均敬陪末座。然而這次人權指標調查項目中,竟然沒有針對賦稅人權和醫療人權做調查?這是重大的遺漏,因為這兩項與人民息息相關,尤以賦稅人權影響人民生活越來越大。

依行政執行署的公佈,103年各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案件終結件數,總計4,847,434件,財稅案件也占了很大數,其次是健保案件、罰鍰案件、費用案件等等。前大法官許玉秀說國家給人民的兩大痛苦一個是關在監獄,另一個是課稅,這兩大痛苦影響國民何等的大?一般人只要不犯罪就不會有被關的問題,但課稅是大家都會遇到的問題,所以這是很重要的。

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柴松林教授表示,「其實人權的水準應該要滿分,人民才會有尊嚴,人民因覺受人尊重,才能成為一個偉大的國家!」柴松林指出,我國的賦稅人權就跟其他資本主義國家一樣,應該繳稅的沒繳,也像美國流行的 1%所有、1%所治、1%所享,大部分財產集中在少部分人手裡,99%的人民越來越窮,新貧階級越來越多,加上原來貧窮階級,這99%的人會認為這不是我們的國家,與1%的人距離越來越遠,因而造成稅法不公、政策不公,就會成為分裂的國家。

台灣的賦稅人權嚴重落後先進國家,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但前提是稅務稽徵機關之稽徵目的是否合乎租稅正義、正當法律程序、平等對待以及實質課稅原則;當人民遭受違法或不當課徵,釋憲是否為最後有效的救濟途徑,值得探討。如根據統計,處理稅務糾紛的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平均一件稅務訴訟只花3分鐘解決,審核過程受到極度的壓縮。造成101年到103年綜所稅訴願案件審議結果,人民被駁回率從89.4%、91.9%到93.1%,逐年增加,人民勝訴率不到一成,不成比例的勝負,學者專家痛批「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訴願會明顯偏袒國稅局;目前臺灣行政法院有超過一半的案件屬於稅務爭訟,而這當中人民僅有6.11%勝訴率,使得行政法院遭外界戲稱是敗訴法院。

曾任職於司法院民事庭法官王金龍指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透過限制出境,達到稅捐保全目的,這是粗暴行為,有點像『合法擄人勒索』,這是落後國家行徑…」;尤其萬年稅單違法亂象,讓人民陷於無止盡的痛苦深淵。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金門、馬祖分會長林天財表示,對照全世界先進國家對稅捐的處理原則,不會無理的剝奪人民的財產,政府行使公權力,首先必須保護人民權利不受侵害,手握行政與司法權力者,只要一不謹慎就會傷害人民,給人民痛苦,政府行最大的不公不義,利用法律的外衣來剝奪人民的財產,侵犯人民的人權。

藝人賀一航是因欠稅而遭管收的名人,若不想要被管收,就趕快把積欠的稅款給還清,就可擁有人身自由。余天表示,演藝人員一定要有工作機會才有能力還款,遇到被公權力「綁」去的時候,大多數人是求助無門的。立委諸公們為民喉舌,難道不能主動全面檢討稅法,將違反人權的惡法修訂或廢止嗎?

筆者呼籲政府要加油!2016年總統及立委大選的各候選人提出您們的真知灼見,讓人民有幸福的感覺,國家才能充滿希望。(作者王秉鴻 |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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