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00年度人權教育議題國民教育輔導小組增能研習計畫
團員宣講第四場暨人權教育議題融入式教案徴選發表會
一、依據:
(一)100年「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
(二)臺中市(原臺中縣)100年度人權教育議題國民教育輔導小組精進教學計畫
二、目的:
(一)團員及種子教師定期座談,透過定期會議分享研習心得、教學現場發現問題與解決方案探討。
(二)透過人權教育媒體櫃應用研討及意見彙整,建立團員人權教育理念。
(三)從中央到地方人權資源考查研究,團員分組研討編寫成能與縣內學校特色配合之教案,俾利學校教師能將教材運用在教學現場。
(四)養成輔導員自製人權教學媒體基本能力。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臺中市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神圳國中
六、活動地點:神圳國中
七、講師: 陳小凰組長、教案得獎教師
八、實施時間:100年11月24日
九、實施課程:詳如課程表(附件一)
十、報名方式:
(一)活動計劃核定後至活動辦理當日。
(二)活動報名請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inservice.nknu.edu.tw/ 點選臺中市/崇倫國中報名。
十一、參加對象:(國中小合併舉開)
(一)豐原區、神岡區、后里區、大雅區國中小各校分區所屬學校教務主任、教學組長或社會領域、綜合活動召集人務必指定一人代表出席,本市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團員、承辦學校工作人員。
(二)歡迎各校指派1名教師到場觀摩原設計者親自演示,藉此相互交流學習。
十二、承辦學校與人員:請神圳國中指派數位工作人員,並惠予公(差)假登記。
十三、經費:教育部專款補助。
十四、時數:本項研習單次全程參與者依課程規劃給予研習時數3小時(上午)。
十五、參加人員准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各服務學校依規定核實支給。
十六、獎勵:於研習活動圓滿完成後,相關承辦人員依權責辦理獎勵。
十七、本計畫經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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